2022年,省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和省属企业法治建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国资委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省国资委及省属企业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省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组织各省属企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省国资委党委带头学习党内法规,在党委会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专门学习。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亲自审核省国资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印发《吉林省国资委2022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对依法监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推动合规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高度关注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涉法问题,亲自过问工作进展并指导依法合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注重发挥法制机构职责作用,研究涉法事项均要求法规处及驻委法律顾问提出明确意见。
(三)坚持依法合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开展监管手册和权责清单施行后评估工作,完善监管手册体例和内容,规范监管流程,进一步厘清国资监管权责边界,增强权责清单和监管手册的适用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确定省国资委现行有效52件,废止2件,确保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合规、符合实际。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吉林省国资委委派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吉林省国资委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吉林省国资委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8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省国资委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选聘外部律所提供驻委法律服务,省国资委重大决策、制度制定、合同签订、涉法涉诉等重要事项均由法规处和外部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着力提升省属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开展省属企业法治建设考评,从制定考评指标、审核佐证材料、形成排名通报、督促企业整改等方面全过程指导监督企业强化法治建设,各省属企业普遍形成有效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基础制度。组织省属企业报备重大涉诉案件并上报年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告,形成《吉林省国资委省属企业2021年度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分析报告》,系统分析省属企业整体案件发生情况,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提升通过法律手段化解纠纷的能力。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制定印发《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合规管理培训,将企业合规管理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加强企业合规管理调度和日常指导。开展省属企业法治建设专项督查,采取边督查边指导方式,现场指导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帮助企业化解工作难题。指导企业加强公司章程管理,规范企业公司章程审核行为,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中的根本性制度作用。
(五)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针对企业担保风险频发问题,通过视频方式组织开展担保法专题法律培训,培训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150人次。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各省属企业通过发放书籍手册、制作条幅展板、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推动企业人员增强宪法意识。落实推进合规管理有关部署,组织合规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培训企业领导人员及职工420人次。还组织省属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专题培训4期,培训340人次。
回顾2022年国资监管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三是企业法治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均衡。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省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积极落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贯,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国资委及省属企业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坚持持续开展省属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促进企业依法治企整体提升。继续推动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和案件管理,对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增强企业报送案件的成果运用,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强政策引导和督导检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不断规范提升依法监管行为。动态调整《监管手册》,强化手册使用宣传引导,公开透明并依法依规实施国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国资监管需要制定修订有关制度,编制制度手册,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以上报告。
吉林省国资委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