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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电、会议、机要、督办、保密、信息、档案、信息化、财务、国有资产、政务公开等工作。
法规处
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研究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牵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负责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市(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
规划发展处
研究提出省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牵头组织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导推动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推进两化融合和数字转型,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提升所监管企业科技体系能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
财务监管处
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委派总会计师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产权管理处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草案的编制、执行有关工作。
企业改革处
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拟定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研究落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指导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相关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省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综合改革处
承担省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动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负责全省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考核分配处
负责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变化、劳动生产率和职工收入水平等,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综合监督处
牵头承担国有资产监督职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监督工作;负责综合检查国资监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合规管理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及企业监事会工作。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董事会工作处)
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制订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健全完善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出国(境)审核工作、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省委老干部局做好改制企业离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党建群工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团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党组织关系隶属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的驻吉央企开展党建相关工作。
宣传工作处(党委宣传部、研究室)
负责所监管企业理论武装、意识形态管理、对外宣传;指导所监管企业新闻舆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和网信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建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工作,分析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
安全生产指导处
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
对外合作服务处(社会责任处)
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与中央企业及其他企业的合作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各类项目合作活动,开展与各省(市)国资委的战略合作;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外事事务,配合做好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工作;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工作。
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退休干部的综合管理工作。
信访处
负责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监督追责处)
负责承担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省国资委管理领导人员的企业、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监督;承办省委巡视办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建立监督追责工作体系;负责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有关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