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吉林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优化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专业知识结构,加强和规范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扩充外部董事人才库,吉林省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吉林省国资委依法聘任或者推荐派出,除担任外部董事以外,还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已退休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吉林省国资委在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挑选合适人选,委派或推荐到监管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遴选人数
遴选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不限名额,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的择优录入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三、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三)具有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了解宏观经济、国内外相关产业情况,熟悉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公司治理、薪酬考核、会计审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法律事务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四)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有新能源及先进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及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累计10年企业经营管理或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五)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
(六)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吉林省国资委报名并填写《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吉林省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人选评审。吉林省国资委成立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形成入库初步人选意见。
(四)公示。在吉林省国资委网站对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入吉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未入选的不再通知本人,报名的相关材料不退回个人或推荐单位。
(六)选聘。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国资委从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挑选合适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任手续,委派到监管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符合领取兼职报酬的,按照《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工作报酬或工作补贴。
(七)遴选常态化。吉林省国资委建立常态化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遴选渠道,接受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补充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五、报名材料
(一)《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同时发送签字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内附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非个人自荐的,推荐单位需在《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或签字。
上述材料须真实可靠,确定聘用时将对有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核实。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本次遴选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2023年4月10日后已报名的,可不再报名。
(二)报名方式:个人自荐需通过网上报名,不接受个人现场报名材料,报名表从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请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邮箱jlsgzwwbdsxp@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兼职外部董事报名表”),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监管企业等单位推荐的,接受推荐单位现场报名,需提供电子版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送达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参加本次遴选。
联 系 人:赵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431-85618509、85571153
附件:《吉林省国资委兼职外部董事人选报名表》
吉林省国资委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