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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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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2025年度 “揭榜挂帅”课题结项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课题组:

根据《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揭榜挂帅”课题结项管理细则(试行)》(附件1)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2025年度“揭榜挂帅”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

1.课题最终成果。需提交至少两项成果:一是3000字左右的咨询对策报告或对策建议;二是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项目规划或建设方案,各2份完整装订。具体格式参照《结项成果参考格式》(附件2)。

2.项目佐证材料。2份A4纸张装订成册,主要包括领导批示、调研材料(调研问卷原始底稿、访谈原始资料、现场走访佐证等,涉及隐私的数据或信息需做脱敏处理)、成果应用证明(如有)、获奖/刊发证明(如有)、课题申报书复印件等。

3.《智库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3)。报送2份(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签字盖章齐全。

(二)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材料包括智库课题结项审批书、完整成果全文、全套佐证材料、变更审批材料(如有)等其他有关材料。

所有材料发送至智库邮箱(jlgzzk@163.com),命名格式为“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文件全部为可编辑Word文档。

二、结项时间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并报送结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2026年9月8日17:00前发送至智库邮箱进行初审(无需盖章);初审通过后,于2026年9月14日17:00前将纸质版用印材料报送至智库运管中心。

如有变更事项,须于2026年9月8日17:00前提交《智库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经课题承担单位与智库运管中心双方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三、结项鉴定

1.国资智库运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鉴定。初次鉴定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得分≥90分)、良好(70分≤得分<90分)、限期修改(得分<70分)。鉴定等级为良好及以上的课题,予以结项,由智库运管中心颁发《课题结项证书》。

2.初次鉴定等级为限期修改的课题,给予1次修改完善机会,限期2个月。课题负责人根据鉴定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到期后申请二次鉴定。

3.课题研究确需延期且无法参加初次鉴定的,应按照《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延期审批,本次申请延期期限为2个月。已办理延期的课题,参加第二次鉴定且仅有一次鉴定机会。

4.二次鉴定仅设置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再评定优秀、良好等级。平均分≥70分为合格,予以正常结项;二次鉴定平均分<70分为不合格,不予结项,按撤项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欣倬;

联系电话:13196045678;

电子邮箱:jlgzzk@163.com;

报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超达大街4158号,吉林省吉智研究院有限公司(智库运管中心)。


附件:1.《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揭榜挂帅”课题结项管理细则(试行)》

2.《结项成果参考格式》

3.《智库课题结项审批书》

4.《智库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

2026年9月2日


附件1 吉林省国资国企智库“揭榜挂帅”课题结项管理细则(试行).docx
附件2 结项成果参考格式.docx
附件3 智库课题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4 智库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x
来源: